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恒
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信息”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恒锋信息核心技术人员变动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恒锋信息核心技术人员黄敏桐先生因到法定退休年龄,已于近期办理完成退
休离任手续。退休离任后,黄敏桐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黄敏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与黄敏桐先生签署的《保密协议》,双方
对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黄
敏桐先生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
公司及董事会对黄敏桐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变动前 戴新富、熊炳中、陶英、谢贤信、黄敏桐
变动后 戴新富、熊炳中、陶英、谢贤信
三、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
保护管理体系,具备与公司需求相匹配的人力资源储备、培养和引进机制。公司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权属等知识产权
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退休离任的核心技术人员已完成工作交接,其
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核查意见出
具日,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核心技术人员的离职不会对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
技术人员变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仓 勇 田 彬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