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 山东华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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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以专人传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崔志强主持,应
参加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为优化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将持有的华鹏
玻璃(菏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华鹏”)100%股权、山西华鹏水塔玻璃
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鹏”)100%股权、辽宁华鹏广源玻璃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华鹏”)57.36%股权、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甘肃石岛”,与菏泽华鹏、山西华鹏、辽宁华鹏合称为“标的公司”)100%股
权,以 2023 年 9 月 30 日为股权划转基准日,转让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华鹏
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玻璃”)(以下简称“本次内部转让”)。
本次内部转让完成后,石岛玻璃将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将成为石岛
玻璃的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子公
司股权内部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4)。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公司发展的需要,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通
过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庆华鹏”)11,988.32 万元(最终金额以审计报告为准)债权向安庆华鹏
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安庆华鹏的 100%股权,安庆华鹏仍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债
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5)。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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