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2 证券简称:斯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
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17.35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2023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陕西斯
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3-046)。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73,999 股,占公司总股本 560,014,000 股的比例为
金总额为人民币 2,214,185.9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267,699 股,占公司总股
本 560,014,000 股的比例为 0.40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2.78 元/股,最低
价 为 10.00 元 / 股 , 回 购 均 价 为 10.992 元 / 股 , 使 用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
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与披露的回购方案均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
完成本次股份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
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回购完成后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9)。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2,267,699 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
司如未能在本公告披露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
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
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