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4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会主席林海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对《监
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14,798.77 万元(含利息
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相关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