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 1,003,005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0,000,000 股的比例为 0.2446%,回购成交的最
高价为 19.17 元/股,最低价为 13.38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075,570.41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 元/股(含),
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 2024 年 1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及《江苏
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1)。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截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03,005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0,000,000 股的比例为
总额为人民币 17,075,570.41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