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客文化: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1月)

证券之星 2024-01-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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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
提高公司资产或资金运作效率和运作效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可
支配的资源,通过购买、合作、联营、兼并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以获取收益
的行为(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第二章   投资决策权限
  第三条   公司投资决策权属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可将相关投资决策权
授予总经理办公会议行使。
  第四条   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标准以下金额的对外投资。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议行使以下金额的对外投资决策权: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下;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下或
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五条    对外投资金额达到《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标准时,应由董事会审
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第三章   投资项目的选择
  第六条    投资项目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现阶段宏观经济政策,并符合公司未来
发展方向,并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第七条    被投资方有良好的信誉、一定的生产规模、主要负责人有良好的经
营能力、具有比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有独立运行和运作的能力;被投资
项目经评测具备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投
资项目做相关技术及经济分析,并出具评估报告,作为公司决策机构的决策依据。
              第四章   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八条    董事会提出投资项目的初步方案,由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在调查取
证的基础上提出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及操作方案,对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由董
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议行使决策权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
实施;对于《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标准以下金额的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对外投资金额达到《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标准时,经董事会审议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对外投资金额达到《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第(四)
项标准时,还应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第九条    需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投资项目,还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程
序。
             第五章   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    经批准的对外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公司应编制对外投资预算,并获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二条    投资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由项目负责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执
行,由财务部门会同审计部门监督,并定期向总经理反馈投资项目或工程实施进
度及收益状况,以有利于及时对投资方案作出修改和对投资效果进行检查、分析。
  第十三条    财务部门应对长期投资的账面值定期逐项进行检查,以确认长期
投资是否减值,公司对长期投资的处置要经董事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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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应对投资项目分别设立明细分类账,并进行详细记录。
公司相关部门要对投资的形式、投向、计划及收益等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五条    公司定期组织内部审计人员或不参与投资业务的其他人员对公
司的对外投资进行盘点,并将盘点记录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编制盘核报告,上
报总经理办公室。对核对中出现的差异要及时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部门应定期向董事会提交财务报表及相关统计报表;董事会
可责成相关部门或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巡访。
  第十七条    公司应对投资项目进行阶段性管理及测评,责成相关部门及人员
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并向公司总经理、董事会做阶段工作汇报。对于项目
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
  第十八条    被投资方如果有违反投资协议或相关规定的行为,公司可通过正
常渠道变更投资方案或撤回投资。
  第十九条    投资项目进行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及时归档。
  第二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施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进度、
质量、费用负责;由于项目负责人的原因而导致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应追
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未尽事宜以董事会书
面授权为执行依据。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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