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1 股票名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30 日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4 年 1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
交易系统投票。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30 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15:00。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740,812,3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1.68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份 4,397,36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25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
股份 4,397,36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255%。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
议案。
(二)提案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延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0,517,6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2%;
反对 29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1,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02,66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张硕之律师和杨曦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