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证券代码:601689
目 录
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自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19日8:00
现场签到时间:2024年2月19日7:30-7:50
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北仑区育王山路268号公司总部 C-105 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邬建树
(一)签到
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二)宣布会议开始
(三)会议议案
(1)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2)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
(四)审议与表决
(五)宣布现场会议结果、汇总投票结果
(六)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
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
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在参会登记时间内没有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
,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
内的股东或代理人,不得参加表决和发言。
和遵守规则,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
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要求临时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
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高效率,每一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每
位股东的发言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分钟。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
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
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
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
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
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
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
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
果时作弃权处理。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 1: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近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程序,募集资金均已到账,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经过验资后出具了验资报告。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巨大且投入存
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
在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的期限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鉴于本次增发完成后,上述理财额度已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为最大限度地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
全资子公司)拟新增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通过股东大会之日
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
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授权管理层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
法律文件。
为控制风险,委托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
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
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
无担保的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2: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近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程序,募集资金均已到账,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经过验资后出具了验资报告。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巨大且投入存
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
在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的期限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上述补流额度已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为最大
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财务
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
司)拟新增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为自本议案通过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其中单次补充流动
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到期前须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
式提前归还,以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运行。
公司本次新增的拟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
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
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