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55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等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848,925股,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17.21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
计人民币1,257.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01,742.2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
年12月23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
字[2015]406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和管理情况
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3813000018010041944)。
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52234)。
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桂林银行榕湖支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51766800549)。因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业务重新划转的
需要,上述资金账户划归桂林银行临桂支行进行管理,账户名及账户号码均未发生变动。
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承接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0年5月26日,
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交行桂林分行签署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兴业银
行桂林分行、桂林银行临桂支行签署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状态
公司重型汽车离合器和乘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
车离合器升级改造项目 林分行
年产 40 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
线技术改造项目 林分行
乘用车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
术改造项目(二期) 桂支行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及与上述各方签订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执行。
三、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方便
账户管理,公司决定予以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信息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注销原因
年产 40 万件曲轴自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
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司桂林分行 使用完毕
乘用车曲轴自动化生产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
线技术改造项目(二期) 司临桂支行 使用完毕
注:上述账户余额均已转入各对应公司基本账户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
人,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