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工股份: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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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其决策
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粒、李仁玉、刘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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