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
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
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
议监事 3 人,实际与会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继生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确认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本 公告 日 刊 载 于 《 上 海 证 券报 》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潮 资 讯 网
(公告编号:2024-004)。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