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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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
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规定,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
  二、《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将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 3.01 元/股调整至 2.91 元/股,预留授予回购
价格由 6.37 元/股调整至 6.27 元/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
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
调整。
                         监事:吴建明、施能阔、刘小阳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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