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于2024年1月24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
月27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3人,实际参会3
人,经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独立董事王玉法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
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各位独立董事确认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无异议。独立
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
项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
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结合公司整体规划,综合考虑全面实行股票
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
及审慎分析后所做出的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
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拟终止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事项,经公司与特定对象龙佰集团协商一致,双方拟签署《终止
协议》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王玉法、刘家祥、丁浩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