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23184 债券简称:天阳转债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南大学签署金融超算联合创新中心合作协
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阳科技”或“公司”)与湖南大
学坚持“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拟发挥各自优势,基于国家超级计算长
沙中心的超算平台,共同建设金融超算研发中心,双方签订合作协议,自签订之
日生效,有效期五年。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
绩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为推动公司与湖南大学的产学研深度合作,依托公司产业资源和上市公司
平台优势,充分发挥湖南大学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算力资源和人才培养等
优势,基于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的超算平台,公司与湖南大学将共同建设金
融超算研发中心,推进科技赋能金融产业升级并提升天阳科技核心竞争力。双
方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签署了《天阳科技?湖南大学金融超算联合创新中心合作
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或“本协议”),合作协议约定自协议签署之
日起未来五年公司预计总投入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至湖南大学(国家超级计算
长沙中心)用于建设“天阳科技·湖南大学金融超算联合创新中心”(以下简
称“创新中心”),具体投入安排根据合作项目推进和落地情况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湖南大学坐落于湖南省长沙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
学,位列国家“双一流”、“985 工程”、“211 工程”,为教育部、工业和信
息化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入选“强基计划”、
“珠峰计划”、“2011 计划”、“111 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
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
究与实践项目,为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
和技术转移基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中国
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是金砖国家大学联盟、“长江—伏尔加河”高
校联盟成员。
(二)关联关系说明
天阳科技与湖南大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类似交易情况
除本协议外,公司最近三年未与湖南大学签署过其他合作协议。
(四)履约能力分析
湖南大学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大学
(一)合作领域
甲乙双方坚持“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双方需求和实际情况,
一致同意建立紧密的科研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领域开
展合作研发:
(二)合作内容
南大学(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提供 GPU、CPU、存储等金融超算相关资源服
务。根据天阳科技需求可进行动态资源调度和算力资源组网以及扩容建设。
大模型等领域技术难点,整合多学科优势资源进行攻关,助力天阳科技形成一批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AI 模型和算法库,提升天阳科技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的核
心竞争力。
势,采集天阳科技业务需求并结合最新 IT 发展趋势进行提升,助力天阳科技挖
掘一批原创性、科技含量高的创新产品。
悉金融业务又有良好 IT 技术基础的复合型人才,通过联合创新中心平台带动在
校研究生结合天阳科技项目开题和深入研究。
和国家级平台,联合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各种省市科技创新项目等课题。同
时,整理合作成果,共同申报产学研创新成果和科技进步奖。
(三)合作方式
由双方合作组建“天阳科技·湖南大学金融超算联合创新中心”,为甲乙双
方在本协议约定下的合作事项提供运作平台。
沙公司为主体与湖南大学开展科技合作。
币至湖南大学(含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算力服务采购),用于支持联合创新中
心开展创新研发工作,天阳科技将视合作成果与实际落地转化进度进行持续支持。
学共同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然后由湖南大学发布并在全校范围内征集相关教授团
队的申请材料,最终由天阳科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立项项目。
估多学科协同创新形成的科技成果的实际价值以及团队贡献情况,对相应研究成
果进行转化和产业落地。
(四)权利和义务
备资产归属于乙方,合作期满乙方有自行处置权利;合作期间由甲方单独采购的
设备资产,用于研发或对外提供算力服务的,归属于甲方所有。
公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AI 模型、算法库以及创新产品,对于本次合作形
成的其他科技成果,其知识产权由甲乙双方共有。
行市场宣传以及以适当的方式在业务拓展中对外披露,但不得完全以“创新中心”
的名义对外开展有损乙方校誉的经济、商业活动。否则由此导致对乙方校誉及相
关权益造成的损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相关协议。
(五)附则
协议;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事项依托公司产业资源和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充分发挥湖南大学在
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算力资源和人才培养等优势,基于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
的超算平台,合作双方共同建设金融超算研发中心,有助于推进科技赋能金融产
业升级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投入的资金将增加公司每年的研发费用,对公司当期业绩和财务状况不
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不
构成重大影响。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
性约定。创新中心可能受行业政策、管理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具体研发项目
和技术成果可能面临研发不达预期、研发终止、成果转化失败等风险,具有一定
的不确定性,项目的后续合作进程需以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为准,具体实施
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况。
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
上股东、董监高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涉及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
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