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二、会议召开情况
室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26 日(星期二)15 时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17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57,571,5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71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
共 2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65,8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3%;参加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56,505,6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8.378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
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点、监票和计票。经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与会有效表 占与会有效表 占与会有效表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 反对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 弃权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与会有效表决 占与会有效表决 占与会有效表决 占与会有效表决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
权同意票数 权股份总数比例 权股份总数比例 权股份总数比例
(1)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与会有效表 占与会有效表 占与会有效表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 反对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 弃权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与会有效表决 占与会有效表决 占与会有效表决 占与会有效表决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
权同意票数 权股份总数比例 权股份总数比例 权股份总数比例
(1)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与会有效表 占与会有效表 占与会有效表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 反对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 弃权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与会有效表决 占与会有效表决 占与会有效表决 占与会有效表决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
权同意票数 权股份总数比例 权股份总数比例 权股份总数比例
(1)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与会有效表 占与会有效表 占与会有效表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 反对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 弃权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与会有效表决 占与会有效表决 占与会有效表决 占与会有效表决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
权同意票数 权股份总数比例 权股份总数比例 权股份总数比例
(1)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与会有效表 占与会有效表 占与会有效表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 反对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 弃权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与会有效表决 占与会有效表决 占与会有效表决 占与会有效表决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
权同意票数 权股份总数比例 权股份总数比例 权股份总数比例
陆宏达、何伟成、王婕当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冀志斌、谭光荣当选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案》
杨流江、彭静当选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一、议案二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