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本次拟审议事项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
的立场及判断,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因公开
招标形成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是在公平、
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相关业务不会因此对关
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同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胡 伟
舒伯阳
黄玉烨
王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