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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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国联股份”)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拟审议
的相关资料进行了预先审阅。我们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无锡鸿鹄壹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追加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投资金额规模较小,且全资子公司向无锡鸿鹄壹号创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追加投资暨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追加投资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无锡鸿鹄壹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控
股子公司北京涂多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布
局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北京涂多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股
权结构。本次增资扩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对其控制权,不会影响公
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现有资产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增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赵素艳、颜色、朱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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