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球石墨: 关于“星球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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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33            证券简称:星球石墨          公告编号:2024-003
转债代码:118041            转债简称:星球转债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代码:118041
   ?   可转债简称:星球转债
   ?   转股价格:33.04 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4 年 2 月 4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
   一、 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229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2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
行总额 62,00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7 月 28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
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全部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3 年 7
月 31 日至 2029 年 7 月 30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92 号)文同意,公司 6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星球转债”,债券代码“118041”。
   根据有关规定和《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星球
转债”自 2024 年 2 月 4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2 月 5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 “星球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62,000.00 万元;
   (二)票面金额:100 元/张;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80%、
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四)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即自 2023 年 7 月 31 日至 2029 年 7 月 30 日;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 2024 年 2 月 4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即 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9 年 7 月 30 日;
   (六)转股价格:33.04 元/股。
   三、 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可转债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代码:118041
   可转债简称:星球转债
   (二)转股申报程序
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
换 1 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兑付。
单。
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2024 年 2 月 4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即 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9 年 7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
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
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无限售条件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
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
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星球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
即 2023 年 7 月 31 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
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 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3.12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33.04
元/股。因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本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
使公司总股本由 103,940,668 股变更为 104,442,568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于调整“星球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
公司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
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
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
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
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
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信息。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 可转债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
  (一)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
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
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
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
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
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
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
回售权。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
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
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
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六、 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星球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13- 69880509
  公司邮箱:yangzhicheng@ntxingqiu.com
  特此公告。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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