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浙江博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2023)第 C00174 号
(共一册,第一册)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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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
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盈利预测由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
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人和
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
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
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
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
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
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六、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
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七、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
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八、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
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九、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 准则,
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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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一、项目名称: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浙江博胜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
二、委托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委托人,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
四、被评估单位:浙江博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五、评估目的:股权转让
六、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七、评估范围: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八、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九、评估基准日:2023 年 9 月 30 日
十、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十一、评估结论:即于评估基准日,委估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 评 估 值 为
十二、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仅对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之经济行为有效,并仅在
(即 2023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有效。当评估基准日后的委估资产状
况和外部市场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原评估结论失效时,评估报告使用人应重新委托评
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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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外,对其他与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增减值可能存在的相关联的税赋未作考虑。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
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同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评估报告中的评估
假设、限制使用条件以及特别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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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 准则,
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
权转让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浙江博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名 称: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6198796G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锋
注册资本:肆亿柒仟玖佰陆拾肆万陆仟玖佰贰拾陆元
成立日期:1999 年 09 月 22 日
营业期限:1999 年 09 月 22 日至长期
住 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零部件、轨道车辆制动系统部件、农机配件、塑料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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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铸造及压铸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
运输(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名 称:浙江博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博胜或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076206507K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锋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 年 08 月 13 日
住 所: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 18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
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
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池销售;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
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蓄电池租赁;润滑油销售;轮胎销售;塑胶表
面处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包括委托人,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
浙江博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浙江博胜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08 月 13 日,成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具体见下表:
认缴资本 实缴资本 占注册
投资者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资本比例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1,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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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及股权比例已经诸暨天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诸天宇验内
[2013]字第 057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期后 2023 年 10 月,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博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近两年及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计 68,011,495.87 69,060,833.08 77,465,860.69
负债合计 28,756,774.02 27,447,915.40 34,607,060.11
所有者权益 39,254,721.85 41,612,917.68 42,858,800.58
被评估单位近两年及评估基准日经营状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报表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66,881,296.56 72,265,620.40 74,137,469.23
减:营业成本 56,696,102.49 62,065,215.71 66,154,880.21
税金及附加 162,240.27 114,659.01 137,436.10
销售费用 4,326,350.20 4,533,491.49 3,290,474.06
管理费用 2,429,505.39 2,990,765.69 3,238,697.02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1,197,274.25 -1,180,099.70 -926,123.62
加:其他收益 11,387.93 74,610.74 1,905.08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 505,519.22 -44,422.96 -580,869.23
资产减值损失 -324,407.39 -614,457.84
资产处置收益
营业利润 4,656,872.22 3,157,318.14 1,663,141.31
加:营业外收入 3,012.40 1,132.25 3,977.63
减:营业外支出 96.74 7,495.07 1,981.87
利润总额 4,659,787.88 3,150,955.32 1,665,137.07
减:所得税 1,179,039.29 792,759.49 422,069.01
净利润 3,480,748.59 2,358,195.83 1,243,0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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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 2021 年、2022 年财务数据摘自被评估单位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审计单位均
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基准日财务数据摘自
被评估单位未经审计会计报表。
被评估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适用增值税税率 13%,城建税税率 5%,教
育费附加税率 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 2%,企业所得税率 25%。
浙江博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8 月,坐落于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
工业区,是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依托万安科技国家级技术中心雄厚的研发能力、国家认可的实验室、万安科
技主机配套的产品优势,拥有独立的生产基地,质量控制体系,以及覆盖全国的供货、
售后服务网络。公司为中国境内整车厂 OES、中国区独立后市场 IAM 大型配件渠道
商、区域品牌代理商,集成供应客车、货车、乘用车的转向、制动、离合器操纵系统
以及电子控制系统等底盘模块化、系统化的全品类产品。
(二)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关系
委托人系被评估单位的控股股东。
二、评估目的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为此需对该经济行为涉及的浙江博胜供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依据。
本次经济行为已经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会议(2023 年 11 月 8 日)决
议通过。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为
流动资产账面金额: 71,641,055.5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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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资产账面金额: 2,594,866.87 元
固定资产账面金额: 900,517.14 元
在建工程账面金额: 127,358.49 元
无形资产账面金额: 274,517.11 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金额: 1,834,545.57 元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 93,000.00 元
资产合计账面金额: 77,465,860.69 元
流动负债账面金额: 32,885,678.90 元
租赁负债账面金额: 1,072,664.49 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金额: 648,716.72 元
负债合计账面金额: 34,607,060.11 元
所有者权益账面金额: 42,858,800.58 元
上述基准日财务数据摘自被评估单位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一)列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如下:
序 有限期限
商标名称 注册号 国际分类 商标权人
号 至
第 01 类-化学原 浙江博胜汽车部件有 2033-11-
料 限公司 13
第 04 类-燃料油 浙江博胜汽车部件有 2033-11-
脂 限公司 13
第 35 类-广告销 浙江博胜汽车部件有 2032-11-
售 限公司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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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有限期限
商标名称 注册号 国际分类 商标权人
号 至
第 09 类-科学仪 浙江博胜汽车部件有 2032-11-
器 限公司 13
第 12 类-运输工 浙江博胜汽车部件有 2032-11-
具 限公司 13
第 07 类-机械设 浙江博胜汽车部件有 2032-11-
备 限公司 13
第 42 类-网站服 浙江博胜汽车部件有 2032-11-
务 限公司 13
期后 2023 年 10 月,公司名称由“浙江博胜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博胜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截至评估报告日,上述商标专利权人名称尚未变更。
序 无形资产名称 预计使用 尚可使用 原始入账价 账面价值
取得日期
号 和内容 年限 年限 值(元) (元)
博胜商品数据管理平台 274,517.1
V1.0 1
合计 288,965.11
(二)列入评估范围的主要实物资产如下:
账面金额
项 目 数 量 现状、特点
(元)
存货 - 存放于被评估单位仓库,盘点正常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701,628.51
套 正常使用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127,897.80 电脑等,存放各办公区,正常使用
套
固定资产—车辆 70,990.83 3辆 多用途乘用车等,停放在公司厂区,正常使用
在建工程 127,358.49 1项 系上海复通博胜仓储信息化项目,核实正常
其他非流动资产 93,000.00 1项 系预付的设备款,核实正常
被评估单位主要经营场所位于绍兴市店口镇三江口南联村,系向万安集团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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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租赁,租赁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租赁房产已计入使
用权资产核算。
被评估单位声明,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资产担保、抵押、质押、或有
负债、或有资产、未决诉讼等事项。
被评估单位声明,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述账面未记录的可辨认无形资产外,被
评估单位无其他账面未记录的可辨认无形资产。经评估专业人员核实,也未发现其他
账面无记录的可辨认无形资产。
委估实物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或受控状态。
本次委托评估的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与委托时确定的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报告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情况下,评估
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二〇二三年九月三十日。委托人选取上述日期为评估基准日的理由
是:
为评估目的服务。
情况,便于资产核实等工作的开展。
本次评估基准日与委托合同中约定一致。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会议纪要(2023 年 11 月 8 日)。
(二)法律、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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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务院令第 651 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三)评估准则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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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产权依据
(五)取价依据
线”等国内知名电子产品报价网站、“汽车之家”等国内知名汽车报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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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率;
七、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
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由于被评估单位有完备的财务资料和资产管理资料可以利用,资产取得成本的有
关数据和信息来源较广,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
被评估单位业务在延续现有的业务内容和范围的情况下,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预测,
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收益率也能合理估算,可以采用收益法对委托评
估的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
由于在股权交易市场上难以找到与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类似企业的股权交易 案例,
同时在证券市场上也难以找到与被评估单位在资产规模及结构、经营范围及盈利水平
等方面类似的可比上市公司,故本次评估不宜用市场法。
综上分析,确定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在综合分析两种评估方法得
出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可靠性的基础上,确定其中一个评估结果作为评估对象的评估
结论。
(二)资产基础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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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础法是指分别求出企业各项资产的评估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负债评估值
得到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
各项资产评估方法简介:
货币资金主要按账面核实法进行评估,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采用将评估基准
日各明细账余额与账户对账单核对,确定评估值。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评估采用函证或替代审核程序确认账面明细余额的真实
性,分析其可回收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评估值。
本次评估核查应收款项融资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查验现有销售合同、发票等
有关资料,查对评估基准日后应收款项融资的已收回情况,判断会计记录的准 确性、
账面债权金额的存在性、真实性。分析了解债权的经济业务内容与相关材料的勾稽情
况和合理性,分析了解债权催收、债权账龄和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分析账面债权的可
回收性。
预付款项经评估人员核实,期后能够实现相应的资产或权益,以核实后的账面值
确认为评估值。
存货包括原材料和产成品。
对于正常产成品,评估值应根据其各自可实现的出厂销售价扣除其中不属于被评
估单位在该产成品上实际可以获得的经济利益如销售税费、所得税等金额,并适当考
虑实现资产评估目的前后被评估单位产权人在实现该产成品销售所能获得 的利 润中
的贡献与风险综合确定。公司计提的跌价准备评估为零。
产成品评估值=∑[某产成品数量×该产成品可实现不含税销售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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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费率-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
-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率)×净利润折减率)]
根据本次评估的特定目的及被评估设备的特点,确定采用成本法评估,基本计算
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综合成新率
A.重置价值
国产机器设备的重置价值按现行市场价确定设备购置价格后,根据设备的具体情
况考虑相关的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合理期限内资金成本和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以
确定设备的重置价值。
a.对于机器设备、电子产品的报价可从网上获得,或向生产厂家直接询价;
b.对难以找到相同或类似型号规格的设备,根据替代的原则找性能基本相同的设备
价格加以调整,作为该设备的购置价;
c.关于增值税问题:由于企业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故本
次评估的设备的重置价值中不含增值税。
重置价值=设备现价×(1+运杂、安装费费率)+其它合理费用-可抵扣增值税金额
d.车辆的重置价值=车辆购买价格+车辆购置税+其他费用-可抵扣增值税金额
B.相关费用
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如下:
a.运杂费
设备的运杂费=设备购置费×运杂费费率
设备运杂费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中的设备运杂费概算指标,考虑
建设单位所在地类别、设备运程的远近(距离)、体积的大小(能否用集装箱、散装)、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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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价值高低等诸多因素综合计取确定。
b.设备安装调试费
设备安装调试费用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按不同类别并取不同的
安装标准进行,根据有关设备安装工程费取费标准,重新测算设备的安装工程费。
c.资金成本
设备资金成本按设备购置费用、设备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其他相关费用、购置安
装调试的合理工期和评估基准日执行的 LPR 利率确定。合理工期根据现行相关定额规
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A.重要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以年限法为基础,先根据委估设备的构成、功能特性、使用经济性等综合
确定经济耐用年限 N,并据此初定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 n;再按照现场勘查的设备技术
状态,对其运行状况、环境条件、工作负荷大小、生产班次、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稳定
性、维护保养水平以及技术改造、大修等因素加以分析研究,确定各调整系数,综合评
定该设备的成新率。
尚可使用年限参照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中的机
器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参考指标,结合现场勘察了解设备来源、使用操作班次及时间、保
养维修情况、设备完好率、故障率及工作环境条件、设备外观等各方面因素后确定。
B.普通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对价值较小的普通设备,以使用年限法为主。对更新换代速度、价格变化快,功能
性贬值大的电子设备,根据使用年限及产品的技术更新速度等因素预估设备的尚可使用
年限计算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C.车辆成新率的确定
a.理论成新率的确定
车辆的理论成新率根据车辆经济使用年限和允许行驶公里数,采用孰低原则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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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理论成新率
年限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里程成新率=(允许使用里数-已使用里数)/允许使用里数×100%
b.勘察成新率的确定
通过技术测定及现场观察确定车辆的勘察成新率。
c.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现场勘察确定成新率×权重+理论成新率×权重
在上述计算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成本法的原理,将重置价值和综合成新率相乘得出
评估价值。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综合成新率
对于部分早期购置的设备由于技术更新,型号已经停产,无法得到近期全新购置
价,但在二手市场上成交较活跃,可得到交易实例,因此采用市场法评估,采用将评
估对象与相同或类似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评估价值。
对于报废设备,因其无修复价值,可回收金额与处置费率相当,故本次评估为 0。
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法评估,按照正常情况下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形成该在建工程已
经完成的工程量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扣除尚需支付的工程款项确定重置价值。经核实,
在建工程各项成本费用支付情况正常,无不合理费用。考虑上述项目正常工期不超过
半年,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价值。
对于商标,由于委估商标知名度不大,仅作为商品标识,故本次对委估商标采用
成本法进行评估,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商标设计费+商标注册费+商标注册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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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正常使用的外购软件按照现行购置价确认评估值。
使用权资产主要系公司房屋租赁形成的权利。对于租赁合同形成的使用权 资产,
期后需按期履行,本次以确认合理摊销后的账面价值确认为评估值。
评估人员在核实账面形成的基础上,按期后实际可抵扣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为预付的设备款。经核实,各款项期后可形成的相应的资产和权
利,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各项负债按实际需要承担的债务确定评估值。
(三)收益法介绍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评估方法。它是根据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按适当的折现率将其换算成现值,并以此收
益现值作为委托评估资产的评估价值。
(1)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可以预期并用货币计量;
(2)收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
(3)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实际情况,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法确定企业
自由现金流评估值,并分析考虑企业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修正确
定公司的整体价值,并扣除公司的付息债务确定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式
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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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溢余
资产价值
计算公式为:
n
Ri Rn
E ? B ? D ? P ? ? Ci ? D ? ? ? ? ? Ci ? D
?1 ? r ? r ?1 ? r ?
i n
i ?1
式中:
E: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B:企业价值;
D:付息债务价值;
P: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
Ri: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n:永续期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明确的预测期;
∑Ci:基准日存在的溢余资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本次评估假设公司的存续期间为永续期。采用分段法对公司的收益进行预测,即
将公司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其中对于明
确的预测期的确定综合考虑了行业产品的周期性和企业自身发展的周期性,根据企业
的相关介绍及评估人员的市场调查和预测,市场需求变动趋势还将持续,预计 2027
年后企业经营状况趋于稳定,故取 2027 年作为预测期分割点。
本次评估预期收益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根据公司的经营历史、目前经营 状况、
未来发展规划、市场状况、宏观经济及行业发展概况等,预测公司未来经营期内的各
项经营收入和成本费用,确定各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企业自由现金流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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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由现金流=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
额
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将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是
基于贴现现金流法确定评估价值的重要参数。本次评估选取与被评估单位类似的上市
公司,按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确定折现率。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指的是将企业股东预期回报率和付息债权人的预期回报率按
照企业资本结构中的所有者权益和付息负债所占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的预 期回报率,
计算公式为:
E D
WACC ? Ke ? ? K d ? ?1 ? T ? ?
E?D E?D
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D/E——资本结构
债务资本成本采用现时的平均利率水平,权数采用企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债务
构成计算取得。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求取,计算公式如下:
Ke=Rf+β×ERP+Rs=Rf+β×(Rm-Rf)+Rs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收益率
β——系统风险系数
ERP——市场风险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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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公司特有风险超额收益率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
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负债)。
溢余资产是指生产经营中不需要的资产,如多余现金、与预测企业收益现金流不
相关的其他资产等。
付息债务即为企业的债务资本,具体为评估基准日被评估企业需要付息的 债务。
根据上述测算数据,套用收益法计算公式,计算确定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公司接受资产评估委托后,选派资产评估人员,组成评估项目小组,历经评估
前期准备工作、正式进驻企业,开始评估工作、完成现场工作、出具评估报告书,具
体过程如下: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本公司承接评估业务时,通过与委托人沟通、查阅资料或初步调查等方式,明
确委托人、被评估单位、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等相关当事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
基本情况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等评估业务基
本事项。
(二)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本公司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综合分析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评价项目风
险,确定承接评估业务后,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三)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评估人员根据本评估项目的特点,明确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时重点考虑评估
目的、资产评估对象状况,资产评估业务风险、资产评估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
评估对象的性质、行业特点、发展趋势,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资产的结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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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及分布状况,相关资料收集情况,委托人、被评估单位过去委托资产评估的经
历、诚信状况及提供资料的可靠性、完整性和相关性,资产评估人员的专业胜任能
力、经验及专业、助理人员配备情况后编制合理的资产评估计划,并根据执行资产
评估业务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及时修改、补充资产评估计划。
(四)现场调查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必要的现场调查,包括对其
他实物资产进行必要的现场勘查,了解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性能;对非实物性资产进
行必要的现场调查。
(五)收集资产评估资料
评估人员通过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沟通并指导其对评估对象进行清查等 方式,
对评估对象资料进行了解,同时主动收集与资产评估业务有关的评估对象资料及其他
资产评估资料,根据评估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补充收集所需要的评估资料。通过收集
相关资料了解被评估单位经营状况和委估资产及现状,协助被评估单位收集有关经营
和基础财务数据,将资产评估申报表与被评估单位有关财务报表、总账、明细账进行
核对,并对相关资料进行验证,采取必要措施确信资料来源的可靠性。
(六)财务分析和经营分析
评估人员分析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经营主体的历史经营情况,分析收入、成
本和费用的构成及其变化原因,分析其获利能力及发展趋势。分析被评估单位主营业
务相关经营主体的综合实力、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发展能力、竞争优势等因素。
(七)盈利预测的复核
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经营主体的财务计划和发展规划及潜在
市场优势,结合经济环境和市场发展状况分析,对企业编制的未来期间盈利预测进行
复核。
(八)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评估人员对所收集的资产评估资料进行充分分析,确定其可靠性、相关性、可比
性,摈弃不可靠、不相关的信息,对不可比信息进行分析调整,在此基础上恰当选择
资产评估方法并根据业务需要及时补充收集相关信息,根据评估基本原理和规范要求
恰当运用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形成初步评估结论,对信息资料、参数数量、质量和选取
的合理性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资产评估结论,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必要的内部复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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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评估人员在执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形成资产评估结论后,按规范编制资产评
估报告,与委托人等进行必要的沟通,听取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等对资产评估结论的
反馈意见并引导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合理理解和使用资产评估结论,以恰当的方式提
交给委托人。
(十)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评估人员在出具评估报告后,按照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规范整
理归集评估档案。
九、评估假设
(一)基础性假设
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达成交易价格的估计。
在该市场上,买者与卖者的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
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条件下进行的。
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
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
经营能力。
(二)宏观经济环境假设
律、法规、经济政策保持稳定。
(三)预测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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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
品价格无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被评估单位的管理风险、资金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人才风险等处于可控范
围或可以得到有效化解;
的构成以及经营策略和成本控制等能按照被评估单位预测的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
大变化。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导致的资产规
模、构成以及主营业务等状况的变化所带来的损益;
企业将来的所有者管理水平优劣对企业未来收益的影响;
出;
化;
(四)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状态假设
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权利瑕疵、负债和限制,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之价款、税费、各种应付款
项均已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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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使用的重大技术故障,该等资产中不存在对其价值有不利影响的有害物质,该等
资产所在地无危险物及其他有害环境条件对该等资产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五)限制性假设
料均真实可信。我们亦不承担与评估对象涉及资产产权有关的任何法律事宜。
察的现场调查结果,与其实际经济使用寿命基本相符。本次评估未对该等资产的技术
数据、技术状态、结构、附属物等进行专项技术检测。
当以上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论将失效。
十、评估结论
(一)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浙江博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账面总资产
益增值 1,181.79 万元,增值率 27.57%。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7,164.11 8,392.68 1,228.57 17.15
非流动资产 582.48 535.69 -46.79 -8.0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90.05 101.19 11.14 12.37
在建工程 12.74 12.74
工程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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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7.45 29.67 2.22 8.09
使用权资产 259.49 259.49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3.45 123.32 -60.13 -32.78
其他非流动资产 9.30 9.30
资 产 总 计 7,746.59 8,928.37 1,181.78 15.26
流动负债 3,288.57 3,288.57
非流动负债 172.14 172.14
负 债 总 计 3,460.71 3,460.71
股东全部权益(所有者权 4,285.88 5,467.67 1,181.79 27.57
益)
评估结论依据上述评估程序得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在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09 月 30 日,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
为 6,900.00 万元,评估增值 2,614.12 万元,增值率 60.99%。
收益法评估结果为 6,900.00 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 5,467.67 万元,差异
金额 1,432.33 万元,以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基数计算差异率 26.20%。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
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
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2)收益
法在评估过程中不仅考虑了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可辨认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如公司拥有
的团结的管理团队和稳定的客户资源等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被评估单位
的人才资源、市场开拓能力等对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起到决定性作用,而这些因
素在资产基础法评估中难以体现其评估价值。因此收益法的评估结果高于资产基础法
的评估结果。
经分析,评估人员认为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实施情况正常,参数选取合理。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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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差异原因,由于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以预测的收益为评估
基础,是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较全面的考虑,综合考虑上述原因,本次评估最终选取
收益法的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即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 6,900.00 万
元,大写为人民币陆仟玖佰万元整。
(二)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
则、依据、假设存在的条件下成立;
可抗力的影响;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对其他与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增减值可能存在的相关联的税赋未作考虑。
部权益和股权比例的乘积,本次评估中未考虑可能存在控股权溢价或少数股权折价对
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本次评估中亦未考虑流动性折扣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产评估报告中列示。这些假设是我们进行资产评估的前提条件。当未来经济环境和以
上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资产评
估结果的责任。
评估单位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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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本报告签字评估师提请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报告时,应关注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
结论以及本次经济行为可能产生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说明
本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人所有。委托人或者经委托人同意其他使用本资产 评估
报告书的使用人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报告的每一个组成部分,本报告的每一个组成
部分(包括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单独使用或其他非全部的任何组合使用均可能造成
对本报告所载评估结论的误解。使用人还应当特别关注本报告书中价值定义、评估假
设、评估依据、特别事项说明和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二)限制说明
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
担责任;
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
的使用人;
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 一年
内(即 2023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有效。当评估基准日后的委估资产
状况和外部市场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原评估结论失效时,评估报告使用人应重新委托
评估。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日为 2023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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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师:陈小舟
资产评估师:程永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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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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