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4-006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
时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
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细内容请见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65,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11%,其中,最高成交价
为 6.3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30 元/股,成交总金额 7,989,144.00 元(不含交
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
拟定的价格上限 7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
股份方案。
二、其它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