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曲
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美家居”或“公司”)2023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曲美家居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500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7,016,409 股,每股发行价为 4.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545,296,465.94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12,700,713.82 元(不含增值
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2,595,752.12 元。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4)第 0021 号)。截至 2024 年 1 月 11 日止,
的审验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收到扣除保荐承销等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金额少于上述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前提下,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
募投项目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决
定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Ekornes 挪威工厂产能升级建
设项目
合计 85,169.51 80,000.00 53,259.58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
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
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调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
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
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奕彤 张芸维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