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道恩高分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就审议
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的
审查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邹远勇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及职业素养均能胜任所聘职位。邹远
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聘任邹远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三、《关于运用场外衍生品工具协助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本次回购与证券公司合作开展衍生品交易,通过衍生品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
股票价格波动造成的回购成本波动风险,确保公司权益的相对稳定,进而维护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符合公司
的利益诉求及战略发展需要,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
一次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翊民 杨希勇 车 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