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 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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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4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
下简称“《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浙江
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五期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将于 2024 年 1 月 28 日届满,
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合计 604.0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3%。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1 月
为 604.00 万股,受让回购股份价格为 6.6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于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号)。
因此获得现金红利 120.80 万元人民币(含税)。
下之日(即 2021 年 1 月 29 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
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1 年 1 月 29 日)
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锁定期最长 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
为 40%、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已于 2023 年 1 月 29 日解锁,解锁股数为 241.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7%。该批股票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2 月 9 日通
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7%。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2 月
上的《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5 号)。
金红利 72.48 万元人民币(含税)。
年 1 月 29 日解锁,解锁股数为 181.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3%。本员工持股计
划剩余 181.20 万股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锁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最终考核结果将作
为各持有人每个权益分配期对应批次持股计划份额所涉标的股票解锁依据。持有人个人绩效
考核不合格者,其在该权益分配期对应的权益不得进行分配,由管理委员会以相应标的股票
的原始出资强制收回,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若
管理委员会未找到合适的受让人,则该份额的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后返还持有人
原始出资,剩余收益归属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
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解锁情况,并分配权益至符合解锁条件的持有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将根据《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市场情况等择
机减持股票。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终止和延长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
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
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
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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