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4-5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
(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 8.63 元
/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
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
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
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99,92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04%,
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5.6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37 元/股,成交总
金额 3,315,997.25 元(不含交易费用)
。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
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8.63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它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
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
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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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