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3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53,571,335.25 元(含税),执行分期
付款方式。本次合同标的“VVN001 滴眼液”为化药 1.1 类新药,公司将严格按
照研究方案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专业的临床试验合同研究者组织服
务,但项目有一定的研发难度且执行周期较长,仍有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原因导
致合同延期或者提前终止的风险;
(2)由于新药研发过程的复杂性和长周期性,项目研究进度将受到多方面
因素影响,进而影响该项目的收入状况;
(3)合同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规
定,但由于交易对方未提供履约担保措施,因此,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 合同签署概况
“公
司”、“乙方”)与维眸生物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眸生物”、“甲
方”)签订了《临床试验服务协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53,571,335.25 元(含
税)。合同约定维眸生物委托博济医药提供“VVN001 滴眼液”临床试验合同研
究者组织服务。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合同当事人介绍
企业名称:维眸生物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GXL93
法定代表人:WANG SHEN
注册资本:2,606.0962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 年 9 月 22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基因药谷北区 B 幢 4020 室
经营范围:从事生物技术(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
外)、新型药物的研发、自有技术转让、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维眸生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签订了“VVN461 滴眼液”临床试验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 2,824,484.86 元;与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旭辉检测有限公司签订了生物样本分析项目合同,合同金额
为 4,000 元。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确认收入,该合同的签署对当年度经营业绩不产
生重大影响。
交易对方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
合同的能力。但由于交易对方未提供履约担保措施,因此,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
三、 合同主要内容
本次签署的《临床试验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维眸生物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乙方: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VVN001 滴眼液”在中国人群中治疗干眼的安全性和有
效性多中心 III 期临床研究临床试验,乙方将根据药物临床试验相关法律法规及
其它相关法规的要求执行,负责本项目临床试验的整体运营工作。
执行分期付款方式,甲方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向乙方
支付合同约定的临床研究经费。
出明确规定。
四、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确认收入,该合同的签署对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若本次合同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服务能力的认可,也体现了公司在临床研究方面的技术实力以及竞争力,通过本
次合作,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眼科疾病领域的研发能力。
公司将根据该合同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付款方式。本次合同标的“VVN001 滴眼液”为化药 1.1 类新药,公司将根据临
床试验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依法合规完成
临床试验的研究工作,但项目有一定的研发难度且执行周期较长,仍有可能存在
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延期或者提前终止的风险。
素影响,进而影响该项目的收入状况。
但由于交易对方未提供履约担保措施,因此,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 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
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的情况。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
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其他相关说明
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