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泉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4-009),将于2024年2月5日(星期一)15: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2)。当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泉为绿能”)发出的《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函》,提议将上述议案
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
核,泉为绿能直接持有公司16,0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10.00%,通过表决权
委托的方式获得公司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9,202,400股(占公司总股份12.00%),
合计拥有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数量35,222,400股(占公司总股份22.00%),具备提出
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
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4-009)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5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2月5日(星期
一)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 通 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2月5日( 星期
一)9:15-15:00。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
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议案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1.00和提案3.00也已分别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
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
应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样详见附
件3)以便登记确认。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期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前,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00-3:00;
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2月5日上午9: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021-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C幢易贸大楼2层泉为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050;传真号码:021-60197573。(信函或传真上请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字样)
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1)会议联系人:张贵明 杨洁
(2)会议电话:021-62306166;传真:021-60197573
(3)联系电子邮箱:ir@quanweisolar.com
(4)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C幢易贸大楼2层泉为科技董事会办公
室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
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案的函》。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本人/本公司出
席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
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效,不填表示弃权。
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 3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