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泉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于2024年1月23日通过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月25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由董事长褚一凡女士主持,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为补充旗下子公司经营资金,促进其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对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泉为”)提供了借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余额为人民
币6,056.51万元。因安徽泉为近期股东将发生变化,出于严谨性考虑,公司对上述借款补
充确认为财务资助。
同时,根据公司及旗下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判断,公司预计后续将存在公司与旗下控
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财务资助(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拆
借、委托贷款、委托付款等)情形。因此,公司对该类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进行预计,即公
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向旗下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提供人民币1亿元的财务资
助额度、向安徽泉为提供人民币3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向泉为未来新能源技术开发(安徽)
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2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利率不高于中国人
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由财务资助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协商确定,期限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前述额度可在上述被资助主体之间
调整使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旗下控股子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与接受财务资助方签
订协议,具体金额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需求办理相
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并对本 议案 发表 了明 确同意 的独 立意 见 , 具体内 容详 见公 司同 日披露 于巨 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褚一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