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06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
“赫达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 17.40
元/股。
一、关于“赫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99 号”核准,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
公开发行了 6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赫达转债,债券
代码:127088)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0,00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
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
“
《募集说明书》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
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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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
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
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
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
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
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
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
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
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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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 175,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1.94 元/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 总 股 本由
回购注销完成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5)
。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赫达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
P1=(P0+A×k)/(1+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
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
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其中:
P0=17.40 元/股
A=21.94 元/股
k=-175,000/342,287,040=-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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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P0+A×k)/(1+k)=17.40 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
。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