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独立
董事,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审议,发表
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的审核意
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关联方吴华春先生及其配
偶孙婉玉女士提供担保,支持了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就此次
担保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应予以回避。
二、关于公司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本次向晋江
市安海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是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实践举措。
本次公司对外捐赠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应予以回避。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苏超英 戴仲川
陈守德
日期:2024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