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2024 年 1 月 13 日和 2024 年 1 月
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大中转债”回售
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及《关于“大中转债”回售的第
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提示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
将持有的“大中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 100.201 元/张(含
息、税),回售申报期为 2024 年 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及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大中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证券回售结果明细表》和《证券回售
付款通知》,“大中转债”(债券代码:127070)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1,030
张,回售金额为 103,207.03 元(含息、税)。公司已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
将回售资金及回售手续费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定账户,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投
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4 年 1 月 24 日。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大中转债”
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股本结构等产生实质
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果明细表》
和《证券回售付款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