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的内容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自筹资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
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高
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
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
(公告编号:2024-009)、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
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4,010,27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32,263,327 股的比例为 0.93%,回购最高价格为 20.97 元/股,
回购最低价格为 18.21 元/股,回购均价 19.58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78,535,757.83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
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和自筹资金,本次股份回购完
成后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9)。自首次披露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此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0 0 0 0
无限售股份 432,263,327 100.00 432,263,327 100.00
其中: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
股份总数 432,263,327 100.00 432,263,327 100.00
三、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4,010,270 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后续公司将按照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