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营口
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辰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的保荐机
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855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527,596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44.3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999,999,986.44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
费用人民币 20,170,308.8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9,829,677.57 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划转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
金专项存储账户中,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
出具的《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4]110Z0001 号)予以验证。公司已将上述募集
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针对涉及子公司为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将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结合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
情况,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披露于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本次调整后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总投资额 承诺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万元) 额(万元)
合计 110,405.29 97,982.97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合
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
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笔
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
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
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从而影响收益,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
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公司对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
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货币资金”科目,利润
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
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
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
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栋斌 陈伟刚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