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
《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中交地产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本
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中交地产第
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
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中交地产为保证资金需求,拟在 2024 年度向中交房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新增借款额度(新签借款合同金额)不超
过 100 亿元人民币,借款利率不超过 7.5%,单笔借款期限自到账之
日起不超过 60 个月,额度使用有效期为 2024 年度内。通过与公司管
理层的沟通,并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审议的向关
联方申请借款额度事宜有利于保障中交地产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
借款利率合理,有利于中交地产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将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