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相关会议资料,基于
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拟提交的《关于放弃优先认
购权暨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查,公司本次拟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
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追认关联交易
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
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徐红星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封松林、张立萃、张秀秀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