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
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对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进行审核,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注销 21 名激励对象期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43,093 份,符
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
该部分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影响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合计 143,093 份。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注销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刘 敏 杨 军 张琪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