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10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在公司
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
指南》”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
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方式
(一)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说明
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过人力资源部相关
人员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会进行反馈。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
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根据《管理办法》
《自
律监管指南》等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
意见如下:
法规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
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