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1-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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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3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 何君女士
的辞职申请,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刘雪明先生为第 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何君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何君女士因 个人原因
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 员会主任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原定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何君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何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
诺事项。鉴于何君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且独 立董事人
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何君女士的 辞职将在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何君女士仍将按 照有关法
律法规、行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 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何君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忠 于职守,
为公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何君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 展所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业规则及《公 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股东德泰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和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
审查,认为刘雪明先生(简历附后)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能力, 符合法律
法规等规定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董事会同意补选刘雪明 先生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 后,刘雪
明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职
务,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刘雪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已获得《上市公 司独立董
事培训证明》,具备担任独立董事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雪明先生:197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 圳分所
高级项目经理,现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 伙人。
  截至目前,刘雪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 控制人
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 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 除的 情况,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 董事的
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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