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
—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创芯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
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
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特此说明。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