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慕士”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至 1 月 12 日对
泰慕士 2023 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被保荐公司简称: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宗贵 联系电话:025-83888049
保荐代表人姓名:孟超 联系电话:025-8388804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孟超、李彦强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2024 年 1 月 12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实地察看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2、查阅公司章程、公司制度、三会会议
记录、信息披露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3、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规则履行职责
√
务
√
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2、对相关人员进
行访谈。
√
用)
√
部门(如适用)
√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价报告(如适用)
√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三会资料、信息披露文件等全套文件;2、查阅投资者关系活动
记录表、重大信息传递记录等文件资料;3、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查阅往来款项台账、
信用报告等资料;3、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形
√
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管理台账
等资料,2、抽取部分大额募集资金凭证等资料;3、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 √
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公司披露信息,并对相关人
员进行访谈。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的承诺、公告等文件资料;2、查阅公司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等相关公告以及资金往来凭证、重大合同等文件资
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
险
√
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本次现场检查所涵盖期间,公司治理良好,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需要整改的重大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宗贵 孟 超
法定代表人: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