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分别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西区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农商银行”)申请授信,具体情况
如下:
一、申请授信的情况
(一)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
。
(二)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
。
(三)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
。
(四)公司向成都农商银行申请授信
。
抵押合同,以担保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的债务,抵押期限为六
年。抵押物情况如下:
为公司自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不动产权证:
川(2020)新津县不动产权第 0001343 号,土地面积 209659.86 平方
米、房屋建筑面积 85839.28 平方米】
、【不动产权证:川(2020)新
津县不动产权第 0001344 号,土地面积 268149.46 平方米、房屋建筑
面积 25034.97 平方米】
,根据九鼎价值确认(2023)0447 号《房地产
抵押估计价值确认书》
,上述抵押物在基准日 2023 年 8 月 24 日的评
估总价为 49,628.66 万元。
上述四笔融资业务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
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
授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能有效缓解公司融资压力,增强流动
性,提高融资效率,优化公司融资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