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材”);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债权
最高限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不含本次)。上述担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为满足亚特新材经营发展的需要,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就全资子公司亚特新材银行授信事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义乌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2024年证字第0007号),公司
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亚特新材本次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同意对亚特
新材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同时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授信和对外担保事宜所产生的相关文件(详见公告:
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规禁止、限制、许可经营的项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77,006.79 88,311.21
总负债 37,506.19 44,177.80
净资产 39,500.60 44,133.41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度(经审计) 2023 年 1-9 月份(未审计)
营业收入 117,584.77 91,779.53
净利润 3,131.24 4,632.81
经核查,被担保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无失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7,500万元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4年1月10日至2030年1月10日期间;担
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
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
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
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律师费等);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
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
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亚特新材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60,600万元,占公司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5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25,600万元,
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35,0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6.55%、8.9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