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保荐机构”)
作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风华高科新增募集资金专
户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1,780,100 股,发行
价为 19.10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91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
并出具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喜验资 2022Y00038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前基本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以下 6 个募集资金专户,
并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公司与保荐
机构和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元)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肇庆第一支行
祥和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片阻项目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
合计 1,907,368,099.78 -
注 1:上述剩余募集资金数额包含资金存放期间利息; “祥和项目”指“祥和工业园高端电
容基地项目”,“片阻项目”指“新增月产 280 亿只片式电阻器技改扩产项目”,下同。
注 2:因投资者诉讼事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
庆第一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17002129200089276)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
结部分募集资金, 冻结金额为 147,963.31 元,
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0.003%,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0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被冻
结金额全部已解除冻结状态,公司募集资金可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二)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有效保障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公司将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新增设立 1 个祥和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部分募集资
金转存至上述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存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
公司将及时与华夏银行、保荐机构就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共同签署新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管理
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增设
于 5 亿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存储收益,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一致同意《关于新增募集资金账
户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会对募集资金使用与监管产生负面影响。公司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杜榕林 范本源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