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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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朱丹、柳明兴等 17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厦门靠
谱云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向福建腾旭实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福建腾旭实业有
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刘用旭。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朱丹、柳明兴等 17 名交易对方
持有的厦门靠谱云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向福建腾旭实业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公司无法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取得联系。截至本公告披
露之日,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状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
定价尚未确定,因此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最终股权结构尚未确定。根据标的公司
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福建腾旭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
人将变更为刘用旭。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
市公司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
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则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本次交易因所提供或披露的
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承诺人不转让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主管部门和有权机关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予以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
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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