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信安: 麒麟信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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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4-004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3,191,183.76 元,其中超募资金 173,668,283.76 元。
拟使用超募资金 52,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52,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监
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
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21.1181 万股,发行价格为 68.89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910,118,259.09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76,927,075.33 元(不
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3,191,183.7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1553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
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计划投资
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麒麟信安操作系统产品升级及
      生态建设项目
           合计            65,952.29     65,952.29
     (2)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2022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173,668,283.76 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
公司的经营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 12 个月内累
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方案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 52,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
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
实际经营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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