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俞敏华先生为公司副行长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俞敏华先生具备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本次副行长的提
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俞敏华
先生为公司副行长。
二、关于聘任周宁女士为公司总审计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周宁女士具备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本次总审计师的提
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周宁女
士为公司总审计师;总审计师任职资格经监管核准后,同意周宁女士不再担任人
力资源总监。
三、关于聘任武俊先生为公司业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武俊先生具备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本次业务总监的提
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武俊先
生为公司业务总监。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正强、杨德红、孙铮、董煜、肖微、薛云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