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证券之星 2024-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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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指定媒体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8)
                       ,定于2024年2月1日以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
 。
下简称云南合和)书面提交的《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云南合和提名李石山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目前,云南合和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6.77%,符
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
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云南合和(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同意将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
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信息
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召开。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1日(周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1日
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1日9:15—15:00。
召开。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裙楼3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1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5为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
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6为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本次股东大会分别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月16日、1月20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
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邮政编码:518046;传真:0755-82133453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
票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自然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
授权委托书或文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
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
  境外股东提交的登记材料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电话:0755-82130030 / 81982359    传真:0755-82133453
  电子邮箱:hefj@guosen.com.cn / chenhying@guosen.com.cn
件,交与会务人员。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名称/股东单位: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授权上述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委托
权限为:
      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
记录等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二〇二四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项中选择一个打“√”。
酌情行使表决权。
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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