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媒控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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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星期五)15:00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由于《关于对浙江都市会展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尚需有关主管部门提供事前指导意见,因此本公司决定本次股东大会取消审
议该提案,其余事项保持不变,详见 2024 年 1 月 5 日披露的 2024-001 号《关于取
消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星期五)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540,559,56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3.11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 6 人,代表股份 529,618,39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4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187,77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529,430,61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2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0,941,17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0,974,077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2,9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0,941,17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751%。
   公司董事张韶衡、高坚强、邵双平和独立董事章丰、傅怀全,高级管理人员
何亚达、王柏华和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张剑秋、独立董事曹国熊、副总经
理沈斌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已向公司请假。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陈其一、胡眠秋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4%。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4%。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4%。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股份的 98.6423%。
股份的 98.6423%。
股份的 98.6878%。
股份的 98.6423%。
  表决结果:均当选。
  总表决情况: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4%。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4%。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股份的 98.6423%。
份的 98.6879%。
股份的 98.6423%。
  表决结果:均当选。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人员构成符合“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总表决情况: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4%。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份的 98.6878%。
份的 98.6423%。
  表决结果:均当选。
  本次换届后,陈军雄、邹箭峰、洪晓明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均未持有本公司
股份。陈军雄仍担任子公司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顾问,杭州都市快报研学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邹箭峰仍担任本公司战略投资部主任,子公司浙江华
媒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都市周报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洪晓明仍
担任本公司顾问,子公司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8,473,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142%;反
对 2,04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3789%;弃权 3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88,4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0.9952%;反对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8,473,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142%;反
对 2,04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3789%;弃权 3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88,4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0.9952%;反对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8,474,4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143%;反
对 2,04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3788%;弃权 3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88,9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0.9998%;反
对 2,0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8.6585%;弃权 3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66,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3171%;反
对 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3436%;弃权 3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11,2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2931%;反
对 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3627%;弃权 3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郭勤勇对本提案回避表决。杭州日
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89,256,177 股,占总股本
的 48.07%,其中有投票权的股票为 489,236,177 股,其余股票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
借业务,无投票权,所有权未发生转移。都市快报社持有本公司 40,194,438 股,
占总股本的 3.95%。郭勤勇最近十二个月内曾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
司 76,875 股,占总股本的 0.01%。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66,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3171%;反
对 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3436%;弃权 3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11,2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2931%;反
对 1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3627%;弃权 3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郭勤勇对本提案回避表决。杭州日
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89,256,177 股,占总股本
的 48.07%,其中有投票权的股票为 489,236,177 股,其余股票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
借业务,无投票权,所有权未发生转移。都市快报社持有本公司 40,194,438 股,
占总股本的 3.95%。郭勤勇最近十二个月内曾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
司 76,875 股,占总股本的 0.01%。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0,141,3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55%;反
对 14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6%;弃权 3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10,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2886%;反
对 14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3673%;弃权 3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张韶衡、高坚强、郭勤勇对本提案回避表决。其中张韶衡、高坚强系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张韶衡持有本公司 77,175 股,占总股本的 0.01%,高坚强持
有本公司 77,700 股,占总股本的 0.01%。郭勤勇最近十二个月内曾担任本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76,875 股,占总股本的 0.0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陈其一、胡眠秋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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