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益方生
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
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71名,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其余67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根
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67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