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 佳都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4-01-2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拟回购股份总金额: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 拟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8.64 元/股(含)。
  ? 拟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拟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事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均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
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能存在本次回购无法实施的风险;
致使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回购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
回购的风险;
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则存在已回购
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
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的原因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议。本次回购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综合考虑公司
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
  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本
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
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三)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四)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五)本次回购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事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
予以实施。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或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
回购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次回购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
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
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8.64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
股数约 57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8.64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115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的比例(%) 总额(万元)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
                                                 起不超过 12 个月
   注:本次回购的具体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
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拟回购的价格
   不超过 8.64 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
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或缩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八)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8.64 元/股测算,预计可
      回购股数约 57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
      元,回购价格上限 8.64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115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54%。
         根据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且回购股份数量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前
     股份类别                                       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                 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831,000     0.51%      22,401,000     1.04%       16,621,000     0.7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133,661,465   99.49%    21,22,091,465   98.96%     2,127,871,465   99.22%
合计               2,144,492,465   100.00%   2,144,492,465   100.00%    2,144,492,465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则本次回购股份予以
      注销。
         (十)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1,340,797.21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754,921.62 万元,流动资产为 874,404.87 万元,假设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达到上限 10,000 万元,按照 2023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测算,
      回购资金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归母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0.75%、1.32%、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资金不会
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
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
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存在利益
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董
事会做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
购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
为。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以及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具
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包括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回购
期间无增减持计划。若相关主体未来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未能如期实施,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实
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如果后续股份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
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授权相关事宜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
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三、本次回购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
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
响,致使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本次回购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
次回购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
本次回购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
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则存在
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
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
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2795024
 (二)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佳都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