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之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证
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
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证本次发行
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
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三、《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的相关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时,
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授权的议案》之独
立意见
公司本次授权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为满足公司本次发行的需要,整体安排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事宜相关授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赵万华 孙继辉 赵明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